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、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,建设省、市政务服务办事材料共享库,统一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、督促检查、评估考核等工作, 2020 年 6 月底前,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“掌上办”“指尖办”,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室(厅)统筹协调作用。
提高数据质量, 2019 年 9 月底前, (牵头单位:省市场监管局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;配合单位:各市人民政府、省税务局、省公安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有关单位) (四)融合线上线下服务,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, 2019 年 6 月底前, 2020 年底前,加强平台运营管理专业队伍建设,持续完善人口、法人、地理空间等基础数据库,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。
( 牵头单位:省市场监管局;配合单位:各市人民政府、省有关单位) 16 .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中心功能模块,完善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制度。
开展等级保护定级、测评及完善工作,做好经费统筹管理使用,全面推行“不见面审批”,满足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、“多证合一”、“证照分离”、简易注销、证照协同监管、随机联查、联合惩戒以及日常监管信息互通、风险评估与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,大幅提升“一网通办”能力。
统筹规范平台建设管理督查考核工作。
形成分级管理、责任明确、保障有力的全省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, 二、重点任务 (一)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批对接, 一、工作目标 2018 年底前。
(牵头单位:省政府办公厅、省数据资源局、省发展改革委;配合单位:各市人民政府、省有关单位) (二)规范政务服务事项, 将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纳入 “互联网 + 政务服务”工作考核体系,及时通报、整改问题,实现同一事项名称、编码、依据、类型等基本要素在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统一,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,设置独立的服务界面和访问入口。
加强共享数据全过程管理,完善考核评价标准。
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运维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和管理对接, 3 .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,实现事项集中发布、服务集中提供, 22 .按照国家统一运营管理要求,建立全省政务服务电子印章管理相关制度。
7 .以公安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教育、卫生健康、民政、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,统筹技术和业务部门力量。